入职体检不合格通知复检就没啥太大问题吧
8月25日,四川宜宾,一名应届毕业生向媒体求助称,今年5月,自己通过四川宜宾某招聘公司面试,6月入职该公司担任策划。入职体检后,因其患有严重的肝功能异常,被拒录用。 据该公司人事科负责人介绍,这名考生在7月10日至8月26日期间曾多次来公司投诉和反映问题。公司在6月30日组织了体检复查。该考生表示,复查结果显示其肝功能正常,但最终还是被拒绝录用。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解释称,体检复查结果只是为了了解他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并不代表最终的结果。“如果有什么问题也会告知他们的”。 针对此说法,该公司人事负责人称:“如果是真的有问题就不会让他来上班了,他不适合我们公司。这份工作可以说是我自己主动放弃的”。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宜宾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截至发稿前,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负责人陈女士进行采访核实此事。对方始终未接听电话。
1.肝功能异常,体检结果为何仍为“正常”?
这名考生告诉记者,自己在面试时被告知肝功能异常,“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能会有问题?肝功能指标一般在体检前会经过检查,而不是面试后就能确诊的”。根据该考生提供的体检报告,记者注意到,该份报告中肝功能指标均为“正常”。 对于这份体检报告,该考生表示质疑:“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被拒绝录用)的肝功能指标会正常?”同时,他还表示自己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如果因为自己的肝功能异常就被拒绝录用,自己以后还怎么找工作? 据该考生提供的体检报告显示,其谷丙转氨酶为150U/L,谷草转氨酶为100U/L。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大三阳)者不能录取相关专业。因此,该考生被拒录用也在情理之中。
2.“肝功能异常”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区别在哪?
据报道,这名考生认为,自己肝功能异常是因为感染了乙肝病毒。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肝功能异常”是指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肽酶等指标超过正常值上限值。 那么,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体内有乙肝病毒,但是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传染性,不需要进行治疗。 那该考生是否因患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绝录用呢?对此,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感染病科副主任医师张斌表示:“肝功能异常的主要原因是乙肝病毒感染,肝功能指标只是肝功能异常的一个结果,不能单凭肝功能指标来判断。” 此外,张斌医生还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非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存在肝炎需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检查时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人肝功能异常只是轻度异常,不影响正常生活。但是如果肝功能异常严重或持续时间比较长,则可能会影响工作”。
3.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是否可以从事重体力劳动?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可以从事重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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