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代检案例分享

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2022-04-08 01:57:24 0
       看到这篇文章,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烦恼。体检项目出事,很多人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相对于笔试和面试的残酷,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然而,这么简单的事情却难倒了一小部分人,有些人接受不了就干脆放弃了参与。这也是有些岗位招不满的原因,(大部分是招体检一比一。)

  先简单说一下体检的内容。公务员体检是国家大事,所以体检也很严格。大部分都不会提前通知医院。人社局指定集合地点,清点人数核对身份,然后用专车送到医院进行封闭式体检。手机需要上交,也防止作弊或者医院托人找关系,造成不公平的情况。

  公务员体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五官科、视力、内外科、身高体重、血压、b超。全面体检,按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进行淘汰。

  一般会有复试的机会。复试仍不达标的,不予录用。这也是很多人担心的事情。一般提前在三甲医院做个预检,就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了。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保持良好的饮食起居。如果发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或者先天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请联系乐康客服。他们熟悉这个流程,可以帮忙解决!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最后,祝大家在繁忙的生活中身体健康。你的健康是革命的资本,所以好好照顾它!PS:尿常规一定要取尿的中间部分,最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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